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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:硫酸铵、硝硫铵肥料7月16日起实施出口法检
发布时间: 2026-07-14

根据海关总署公告 2026 年第 97 号,自2026 年 7 月 16 日起,硫酸铵等肥料正式实施出口法检。

核心调整内容:

1. 实施对象:涉及出口硫酸铵的 2 个 10 位海关商品编号。

2. 监管措施:增设海关监管条件"B",海关将对相关商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。

3. 法律依据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及其实施条例进行调整 。

此次调整意味着相关企业在出口硫酸铵时,必须通过海关的检验程序方可放行。

附公告原文及附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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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来源:国家海关)